一、买高速通行卡算不算犯罪
买高速通行卡恶意逃避收费,属于犯罪行为。
买卖高速通行卡,是指犯罪嫌疑人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驶、占道停车、连续穿越隔离设施的等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方式,套取高速公路通行卡,随后兜售给跑长途车司机牟利的行为。
高速公路的使用者与高速公路经营者之间是有偿使用高速公路的民事合同关系。高速公路使用者通过倒卡、买高速通行卡,逃缴高速公路通行费用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隐瞒实际运载重量或者行驶里程,最终结果都是为了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用之目的,是一种诈骗的行为,且行为是在有偿服务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二、消防通道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 消防车道
6.0.1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0m 或总长度大于220.0m 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6.0.2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 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6.0.3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0m。
6.0.4 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6.0.5 超过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6.0.6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占地面积大于3000m2 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 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6.0.7 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量大于表6.0.7 规定的堆场、储罐区,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 占地面积大于30000m2 的可燃材料堆场,应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连的中间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间距不宜大于150.0m。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区内的环形消防车道之间宜设置连通的消防车道。
3 消防车道与材料堆场堆垛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5.0m。
4 中间消防车道与环形消防车道交接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半径的要求。
表6.0.7 堆场、储罐区的储量
名称棉、麻、 稻草、麦秸、 木材(m3) 甲、乙、丙类 液化石油气 可燃气体
毛、化纤(t) 芦苇(t) 液体储罐(m3) 储罐(m3) 储罐(m3)
储 量 1000 5000 5000 1500 500 30000
6.0.8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
6.0.9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
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6.0.10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
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6.0.11 消防车道不宜与铁路正线平交。如必须平交,应设置备用车道,且两车道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
三、副食店办理烟草证的申请书怎么写?
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3、《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第四条:“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向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许可证发证机关所在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亮证经营,并按烟草部门对外公布的卷烟零售指导价格进行销售。”
二、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一)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自觉遵守烟草专卖法规,具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行为责任能力;
2、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不包含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临时性建筑和窗口店);;
4、以经营卷烟或糖酒副食为主营范围;
5、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
2、烟草行业在职职工及其直系亲属;
3、被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被取消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不满两年者;
4、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含两次)以上不满两年的;
5、拒绝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或以暴力抗拒烟草专卖执法的。
三、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 申请书(格式化申请表一式两份);
2、 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 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一寸彩照两张;
4、经营者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复印件(两份);
5、 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在村镇的提交村、镇开具的自有房屋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两份);
6、 属弱势群体的,需提交下岗证及再就业优惠证、残疾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两份);
7、 委托他人办证的,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授权书(授权书中应具体写明委托“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类似内容,以明确授权范围。如只有“全权委托”等不确定的内容,而无具体授权的,则授权书无效。)、代理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的复印件(两份),委托人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8、申请人为企业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两份)。
备注:上述书面材料均需要申请人签字或加盖有效印章。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份由专卖管理所存档,一份报送发证机关。
四、格式化申请(见附表一)
五、申办流程(见附表二)